在激烈的法拍土地競標戰場中,擁有「法拍土地優先購買權」無疑是制勝關鍵。此項法律賦予特定人士權利,讓您可在無需競爭的情況下取得土地所有權。
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(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) - 掌握各種優先購買權的適用條件和行使時機,確保具備資格。 - 了解具體的權利行使程序,包括提出申請、繳交保證金等事項,及時行使您的權利。 - 在參與法拍標售前,諮詢專業的房地產律師保障權益,順利取得法拍土地的所有權。
根據《民法》第894條第1項,基地承租人在法拍土地標售中享有優先購買權。這項權利保障了承租人在特定情況下能優先購買拍賣中的土地。
目錄
基地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
民法第894條第1項規定,承租人對於出租土地在拍賣時享有優先購買權,但如租賃關係已終止則不適用。承租人應於拍定後30日內向法院投標及繳交價款,逾期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。
耕地優先購買權保障
耕地優先購買權保障農民在法拍土地拍賣中的權益。依規定,符合農民資格者可於拍定後30日內向法院聲請優先購買。成功註冊後,農民需在收到通知後15日內繳納價款20%。
共有人優先購買權詳解
《民法》第828條第2項賦予共有人在共有土地拍賣時的優先購買權。此權利僅限於全部共有土地拍賣,共有人需於拍賣公告所載期限內聲明並繳納拍定價款。